交通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的工作部门。
交通局的主要职责:
(一)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交通的政策、法规、规章,拟订公路、水路交通行业发展战略、方针政策和地方性规章,并监督实施。
(二)拟订公路、水路交通行业的发展规划、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。
(三)组织实施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;负责市内和跨市旅客运输管理;负责政府拨款的公路建设资金的管理和监督;组织实施国家、省市重点和大中型公路、水路交通工程建设;协调或参与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,负责局管交通资金的拨付和监管;负责公路、水路交通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和造价管理;负责公路(桥梁、遂道)通行费收费站(点)的管理。
(四)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,对交通运输市场和交通基本建设市场实施监督、管理和调控,维护公路、水路交通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;引导交通运输优化结构、协调发展;负责公路、水路有关交通战备工作。
(五)组织公路及其设施建设、维护;在“费改税”实施前负责公路规费征收和稽查;负责公路路政管理和运政管理;负责公路运输(含出租车、公共汽车、旅游客车运输)、营业性客货运输站(场)、机动车辆维修、检测、汽车租赁、公路运输服务(含物流业)、搬运装卸业、机动车驾驶学校、驾驶员培训和交通工业的行业管理。
(六)组织水路基础设施的建设、维护、规费征收和稽查;负责水路运输、水路运输服务业、外轮理货、引航、航道、港口及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。
(七)拟订交通行业科技政策,组织重大交通科技项目;指导、监督交通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实施。
(八)组织、协调和参与管理公路、水路交通行业利用外资工作,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。
(九)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交通厅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东莞工商网: http://www.go0769.cn 电话:0769-22334445; 13071375636
|